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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涉嫌违规填埋外地飞灰需赔偿1.08亿
所属分类:
行业动态
来源:
固废危废知库
发布时间:
20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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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丰环保于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信宜粤丰遭当地政府部门行政决定-赔偿款约1.08亿元,处罚理由是涉嫌违规处置垃圾焚烧飞灰,粤丰环保不认可此次处罚并将提起行政诉讼。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收到广东省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信宜粤丰于信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合同项下的履约情况发出的行政决定。
根据该行政决定,信宜粤丰被指于2020年至2024年3月期间,未经信宜市住建局事先同意而接收信宜市以外产生的垃圾焚烧飞灰,并于该合同指定的填埋场处置该等飞灰,从中产生收入人民币108,320,446.8元(约1.08亿元)。
该局已下令信宜粤丰于收到该决定后15日內向信宜市政府赔偿上述数额的款项。根据该决定,信宜粤丰可于收到该决定起60日內向信宜市政府提出行政覆议、或于收到该决定起六个月內向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就该决定提出行政诉讼。
公司已评估该决定的內容。经审慎考虑后,公司决定根据适用法律及法规对该决定提出行政诉讼。公司现正积极展开行政诉讼。由于行政诉讼程序仍处于初步阶段,公司无法充分评估该决定的影响。
董事会相信,该决定将不会对集团的营运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而集团的业务及营运维持正常。
粤丰环保成立于2003年,主营业务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智慧城市环境卫生等,2014年12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信宜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作为其全资附属公司,主责是营运管理信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为信宜市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于2020年4月投产发电。
4月10日晚,粤丰环保还披露了2024年年报。报告显示,2024年,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收入较去年下跌15.4%至4,198.3百万港元,总收入下跌主要由于集团大部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投产,令集团项目建设产生的建设收入大幅减少所致。集团年内净利润较去年减少13.8%至880百万港元,主要受建设收入减少所致。
来源:固废危废知库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威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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